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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河南频道9月14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9月11日,在项城市环城路与青年路交叉口,一辆货车撞伤一条狗,狗的主人李先生称这是一条名贵藏獒,市场估价约60万元。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在现场僵持10多个小时。因撞伤的是条狗,昨日,项城市交警部门已正式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11日下午3时许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一辆满载沙子的轻型卡车停在公路中间,一条黑狗的后腿血迹斑斑。据了解,当日早晨6时40分许,项城市民李先生外出遛狗,走到环城路与青年路交叉口时,这条狗受惊后挣脱锁链向路中间窜去,被满载沙子的货车轧伤了后腿。
“狗的主人向我索赔几十万元,我一个跑车的能有多少钱,给他10辆车的钱也不够呀!”车主王先生无奈地说。
随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发现撞伤的是狗不是人,便告诉双方这不属于理赔范围。
李先生说,他这条狗是名贵藏獒,估价至少也得60万元。上午8时,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民警勘查现场后告诉双方,由于撞的是狗不是人,交警部门不能受理此类事故。
“我准备向法院起诉。”狗的主人李先生表示。
经过研究,项城市公安交警大队昨天对这起撞狗事件正式下达了“不予受理通知书”。 | |
| 作 者:记者于扬 通讯员赵新伟 责任编辑:李志红 |
| 来 源:大河网-大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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