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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主城10月1日起禁养33种烈性犬
[ 录入者:aiaow | 时间:2008-09-10 10:58:37 | 作者: | 来源: | 浏览:99次 ]
 从10月1日起,33种烈性犬将不得在昆明主城区内饲养,其中包括德国牧羊犬、英国牛犬和藏獒等。据了解,根据《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管理将按照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实行分类管理。重点区域由市公安局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由昆明市畜牧兽医局提出的养犬管理重点区禁养33种烈性犬的意见,目前已通过。这项规定将从10月1日由昆明市公安局执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已经饲养了这些禁养犬的市民,将规定他们在限期内将这些犬转移到昆明市周边的人口低密度地区,否则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昆明市动物防疫中心的负责人表示,除了禁养令以外,还会对犬类的管理手段进行升级。今后将废除狗牌,而采用科技含量更高的芯片。会把犬的详细资料记录在芯片里,然后植入犬的皮下,而芯片将会陪伴犬的一生,管理起来也更加的方便、科学。

  33种烈性犬名单

  1 藏獒

  2 比特

  3 阿根廷杜高犬

  4 巴西非拉犬

  5 日本土佐犬

  6 中亚牧羊犬

  7 川东犬

  8 苏俄牧羊犬

  9 德国牧羊犬

  10 牛头

  11 马士提夫

  12 意大利卡斯罗

  13 大丹犬

  14 俄罗斯高加索

  15 意大利扭玻利顿

  16 斯塔福

  17 阿富汗猎犬

  18 波音达

  19 威玛猎犬

  20 雪达犬

  21 寻血猎犬

  22 马仙吉犬

  23 英国牛犬

  24 秋田犬

  25 纽芬兰犬

  26 贝林登

  27 凯丽蓝

  28 中华田园犬

  29 苏联红犬

  30 昆明犬

  31 杜宾犬

  32 比利时牧羊犬

  33 罗威纳犬

  注:畜牧兽医部门鉴定的体高(肩高)超过61cm以上的其他杂交烈性犬也在禁养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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